2018年各地药品集中采购方案,降价成为主基调,各地药品集中采购方式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10种:全国统采模式、跨地区联合采购模式、直接挂网模式、省级入围+地市议价模式、地市招标+省级共享模式、药交所模式、省市联动模式、“双信封”模式、GPO模式、试点城市招标模式等。
2018年影响最大的无疑是“4+7”城市药品带量采购试点。这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推出的第一个大动作,其目标是“降药价,促改革”。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经办,对现阶段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
通用名药品共计31个品种进行联合采购。中选结果显示,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的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医保强势介入药品集中采购,让行业充满期待。随着医保机制从项目付费制度到复合付费制度的改革推进,按病种和人头付费将成为主导。综合分析,未来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将呈现十大发展趋势:
1、降价和控费依然是集中采购的主要目标。
2、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进入新一轮调整期。。
3、“直接挂网+议价”成为各地主流模式。
4、药品集中采购方式将更加多样化。
5、量价挂钩、价格动态调整等成为普遍要求。
6、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积极性大幅提升。
7、药品集中采购与医保改革结合越来越紧密。
8、跨省联盟采购模式成为政策引导。
10、GPO采购模式或将迎来发展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