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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糜烂”不是病,过度治疗有风险!

  • 简要:区分生理性与病理性“宫颈糜烂”是关键。无症状的生理性宫颈糜烂样改变不要过度治疗,病理性的宫颈糜烂则要配合医嘱进一步诊治。

   注重女性保健的人,可能都听过一个词——“宫颈糜烂”。“宫颈糜烂”不仅听起来有些可怕,它也曾作为一种妇科疾病困扰了很多女性。但是你知道吗?宫颈糜烂早在9年前就已被“取消”!“取消了”!“取消了”!

生理性“宫颈糜烂”不需要治疗

女性保健_生理性“宫颈糜烂”不需要治疗
 
 
   一、女性保健:“宫颈糜烂”是正常生理现象
 
   过去一直认为慢性宫颈炎是最常见的病理类型,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宫颈癌及癌前病变发病的高危因素, 从而进行过度治疗。但其实,宫颈糜烂只是一种生理现象,属于正常的生理性改变。2008年出版的第7版《妇产科学》教材中,已明确表示取消“宫颈糜烂”病名,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生理现象取代。
 
   女性宫颈的上皮是由宫颈阴道部的鳞状上皮和宫颈管内的柱状上皮所组成的。生育期女性在高水平的雌激素作用下,宫颈管内的柱状上皮会外翻出来,它不像鳞状上皮那样光滑,呈现细颗粒状,颜色也更红,肉眼看起来类似糜烂。有些女性在怀孕后,随着激素水平升高,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的程度也随之增加。
 
   但随着对“宫颈糜烂”形态与组织学的认识,这是由于宫颈管内的柱状上皮外移引起的正常现象。宫颈柱状上皮异位通常也不会引起阴道出血,更不会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宫颈柱状上皮异位和宫颈癌也没有直接关系,只是宫颈癌好发于宫颈柱状上皮与鳞状上皮交界的部位,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的持续性感染才是引起宫颈癌的元凶。
 
   只要没有不适症状(如分泌物增多、外阴瘙痒或下腹坠胀不适等),“宫颈糜烂”通常不用治疗。
 
 
   二、女性保健:“宫颈糜烂”要区分生理性与病理性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宫颈糜烂都不需要治。治疗不治疗主要看有无临床症状,这需要做与宫颈病变相关的检查明确诊断,再选择通过做一系列妇科检查来确诊,一旦妇科检查发现宫颈糜烂样改变,就需注意区分生理性和病理性两种情况。
 
   1)生理性改变
 
   生理性改变为宫颈柱状上皮异位,多见于青春期、生育年龄妇女雌激素分泌旺盛者或口服避孕药或妊娠期,由于雌激素作用,使原始鳞-柱状交界部外移,在排除宫颈癌及宫颈的炎症外,考虑为生理性柱状上皮异位,也就是上文所提到的正常生理现象,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
 
   2)病理性改变
 
   发生炎症时的宫颈柱状上皮充血、水肿,长期慢性炎症容易合并HPV感染,发生宫颈癌的风险增加。有这种情况是需要治疗的。
 
 
   三、女性保健:过度治疗危害大
 
   由于“宫颈糜烂”这个词在妇产科用了上百年,给医生和患者的烙印都很深。一些以脱离妇产科临床多年,又不注重学科发展及知识更新医生,还会抱着“宫颈糜烂”是炎症、需要治疗的旧观念,让患者做微波、冷冻、激光甚至宫颈环形电切(LEEP)等手术。而这些过度治疗很可能给女性生理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区分生理性与病理性“宫颈糜烂”是关键。无症状的生理性宫颈糜烂样改变不要过度治疗,病理性的宫颈糜烂则要配合医嘱进一步诊治。
 
 
   中国健康网盟最爱保健常识的小编温馨提示:女性保健一定要做好卫生护理及防范工作,遇到不适症状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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