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侯马市检察院受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涉疫口罩诈骗案,检察长赵忠庆亲自办理,快速审查,当天提起公诉。
经查,2020年2月9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在陌陌平台上发布销售口罩的信息。被害人史某某看到后,通过微信加为好友,双方见面商谈了购买口罩事宜,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谢某某先后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49600元。被告人谢某某收到货款后关机失联。
2月25日上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侯马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察长赵忠庆高度重视,亲自办理,在前期提前介入,充分熟悉案情的基础上,迅速依法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意见、审查全部案件材料。谢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日下午,侯马检察院依法将该案向侯马法院提起公诉。
侯马检察院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最高检《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通知》,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对这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仅用了一天时间完成审查起诉,真正做到了特殊时期涉疫案件“当日来、当日诉”。该案的快速办理及时打击了利用疫情进行违法获利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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