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0年1月市城区网格化单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1月份,常德市城区空气质量考核综合排名前6位的乡镇街道分别得到1万元的奖励,综合排名后3位的乡镇街道各被罚款1万元。
为持续改善常德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2019年,常德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常德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常财发〔2019〕4号),明确市财政局设立环境空气质量年度奖励资金100万元,统筹用于市城区及周边实施网格化监管的33个乡镇街道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常德市城区资料图。
根据《常德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网格化单元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巡查曝光问题及整改情况、微站监测突发冲击式污染影响和机制体制建设等指标,进行计分后综合排名。
1月份排名前6位的乡镇街道是:武陵区丹洲乡、武陵区启明街道、武陵区芦荻山乡、武陵区芙蓉街道、桃源县盘塘镇、鼎城区灌溪镇;
1月份排名后3位的是武陵区永安街道、武陵区丹阳街道、桃源县木塘垸镇,综合排名前6位的分别给予1万元的奖励,综合排名后3位的各给予1万元的罚款,经费从相关区县经费中代发代扣。
《通报》要求,相关区县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对电力行业、水泥行业等重点企业末端治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严格管控和减少臭氧前体物的排放负荷,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等监管巡查及机动车排放管控,杜绝秸秆垃圾焚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有效查处污染源,反馈并通报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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