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安顺检察微信公众号
近日,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与安顺市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制定出台《关于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下简称“河长办”)及各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全力推进安顺市河湖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了一个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的协作配合,形成助推我市河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健康发展的整体合力,促进全市河湖系统保护及水生态系统整体环境改善,为实现我市的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实施方案》确定了协作分工、监督制约、维护公益和严格纪律四项工作原则。检察机关和河长办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两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严格依法行政。
《实施方案》细化了两长巡河、信息共享、协作办案、线索移送、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提起公益诉讼和执行公益诉讼裁判七项工作任务。河长办对办理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可以商请检察机关参与协助指导案件调查取证,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河长办发现河湖保护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有关线索;检察机关接到线索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实施方案》确立了联席会议、联合督办、同步执法、业务培训和研究协作五项工作机制。对违法情形严重、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重大案件,由检察机关和河长办联合督办。检察机关与河长办要加强沟通协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共同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不断完善河湖保护领域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
安顺市检察院强化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与市河长办共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水资源保护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维护公益的合力,为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开展河湖领域公益诉讼和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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