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2月18日讯(曾昭君 )近日,荣县法院民二庭先后在第七审判法庭通过网络视频开庭审理了两起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杨某、罗某某分别与被告王某签订了《个人股份代持协议》约定被告委托原告代为持有“某某公司”股份,并以其名义注册公司,随后原告杨某、罗某某从该公司离职,要求被告解除上述协议并变更股权登记,因被告拒绝履行致原告杨某、罗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因无法直接或向被告留置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因此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开庭审理。
而今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二原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在外地,其中杨某为湖北籍人员,主审案件法官在依法按期开庭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先行联系原告并征得其同意后,通过微信多方视频方式,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做到了防控疫情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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